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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3-09-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300万股新股的申请。

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0股,发行价格为6.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69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65,094.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24,905.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光大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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