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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2-11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3-038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7,947,81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7,947,81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5号)核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舒华体育”)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投资”)、张维建、张锦鹏。

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份共计297,947,816股,占公司总股本72.38%,该部分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11,499,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1,49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85%。

2、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已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中包括定向增发的17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等授予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该次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1,499,000股变更为411,669,000股。

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外,未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舒华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若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颁布新的规定,承诺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张维建同时承诺:

在任职期间,以及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对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舒华体育此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7,947,81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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