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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1-15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夏厦精密

(二)股票代码:001306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2,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5,500,000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5,185,3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49%。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11月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90倍。

截至2023年11月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11月1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出于主营业务相似度考虑,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了绿的谐波和中大力德。

本次发行价格53.6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8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78.41倍,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90倍,超出幅度为50.13%,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

联系人:李志杰

电话:0574-86570107

传真:0574-8659377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保荐代表人:方东风、徐小兵

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1312

发行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标签:夏厦精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