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方正电机、思美传媒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09

2024年1月8日晚间,方正电机、思美传媒两家上市公司双双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方正电机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9号),而思美传媒则是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5号)。

根据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方正电机涉及的违规主要是:一、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二、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方正电机维权入口)

思美传媒的违规则与此前的“蹭热点”事件相关,浙江证监局查明: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思美传媒维权入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方正电机、思美传媒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索赔。暂定: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5日之间买入方正电机,且在2023年6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电机的亏损投资者;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开盘后买入思美传媒,且在2023年1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思美传媒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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