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鹏博再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5-06-06

2025年6月5日晚间,*ST鹏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11 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42024010 号),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 号)。

根据青岛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鹏博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ST 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二、*ST 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青岛证监局拟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

在此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早在2023年7月17日就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并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随后即有投资者针对第一次行政处罚提起了证券诉讼,据悉针对第一次行政处罚的证券诉讼法院已经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张云律师专栏)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鹏博再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5日之间买入*ST鹏博,且在2024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鹏博士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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