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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2-16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合计为37,465,100股,占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37.2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47,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33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4,813,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9,76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00,633,516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951,546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7,465,1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为873,516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6,612,93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5,681,970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限售股”)数量共计37,4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3%。

2、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1,207,88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22年7月22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99,760,000股增加至100,967,880股。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8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00,967,880股增加至101,017,880股。

鉴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377,364股;合计回购注销384,364股。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384,36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01,017,880股变更为100,633,51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7,4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1:徐一俊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注2:徐伟为公司董事。

5、上述人员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其持有股份流通限制等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前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前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意: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合计为37,465,1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28,098,825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9,366,275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中晶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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