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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09-22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8.2808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9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2022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四)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五)2022年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六)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八)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九)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8.280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20,000,000股增加至420,782,808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3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4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5,479,656.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82,80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696,848.00元。所有出资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近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99,927.1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20,000,000股,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420,782,808股为基数计算,在公司202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2,808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9%,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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