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4-13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审议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8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83%,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江西兆驰晶显有限公司、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4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82,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由于顾伟先生、欧军先生在部分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董事顾伟先生、欧军先生主动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4EUD5U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717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兆驰半导体100.00%的表决权,兆驰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696,504.93万元,负债总额为453,731.0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42,773.8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07,504.23万元,利润总额为34,260.86万元,净利润为34,260.86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0929099316

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胡家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子公司兆驰光元持有江西兆驰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江西兆驰88.45%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光电资产总额为333,718.73万元,负债总额为184,710.4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49,008.2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18,783.18万元,利润总额为9,698.38万元,净利润为9,294.2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数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GHEJ6D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技术咨询服务; 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安装服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硬件、机器人、VR/AR、汽车电子产品、路由器、DVD播放器、音箱、投影机;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持有兆驰数码98.7654%的股份,兆驰数码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126,561.96万元,负债总额为49,050.8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77,511.1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6,646.58万元,利润总额为16,136.85万元,净利润为16,138.8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EQDW05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西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F座11楼A15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利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生产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批发、销售;建材的批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销售;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围巾、头巾、手套、袜子、皮带、领带、领结、领带夹及饰物、胸针的销售;鞋、帽、床上用纺织品(床单、床罩、被褥等)、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窗帘、桌布、地毯、挂毯等)、纺织品(毛巾、浴巾等)的销售;厨房、卫生间用具、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箱、包的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雕刻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画工艺品、织制工艺品的销售;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类产品(开关、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工胶布)、五金产品、水管产品、取暖产品、装修建材产品、显示屏、车船用照明产品、杀菌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兆驰照明100.00%的股份,兆驰照明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95,030.38万元,负债总额为109,068.7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4,038.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5,161.81万元,利润总额为-3,367.11万元,净利润为-3,367.1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兆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KEX48Q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9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3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中山兆驰100.00%的股份,中山兆驰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山兆驰资产总额为87,391.76万元,负债总额为69,989.9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7,401.8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0,905.42万元,利润总额为-644.02万元,净利润为-644.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江西兆驰晶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晶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01208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3495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视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西晶显100.00%的股份,江西晶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晶显资产总额为77,487.83万元,负债总额为72,540.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4,947.5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7,177.69万元,利润总额为552.02万元,净利润为552.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深圳市兆驰晶显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晶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晶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LJ357J

成立日期:2021年2月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兆驰集团3号厂房501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SMD_LED显示设备、MiniLED显示设备、MiniCOB_LED显示设备、MiniCOG_LED显示设备、MicroLED显示设备、Mini/MicroLED电视、电子电路产品及周边产品硬件和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深圳晶显51.0020%的股份,深圳晶显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晶显资产总额为28,946.55万元,负债总额为13,731.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5,214.5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2,200.43万元,利润总额为3,235.62万元,净利润为3,235.6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60870215M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0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福康路2号

法定代表人:欧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497.0224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光纤通信器件、组件、模块,光纤传输设备,光纤接入设备,光纤系统,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光纤传输设备和接入设备及系统的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广东瑞谷68.2934%的股份,广东瑞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瑞谷资产总额为36,782.56万元,负债总额为29,558.8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7,223.6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4,195.50万元,利润总额为-992.22万元,净利润为-994.2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375304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胡家路199号(办公楼)(第1-3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86.2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有兆驰光元88.4515%的股份,兆驰光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光元资产总额为265,378.49万元,负债总额为105,234.1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60,144.3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6,509.74万元,利润总额为7,389.83万元,净利润为7,075.14万元。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方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3.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9,122.5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6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上报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6,259.83万元,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51.36万元,6,931.33万元,507.83万元。

2、存货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切换等原因,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065.99万元,占2023年末存货原值的8.32%。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中,主要包括原材料6,404.45万元、库存商品11,894.86万元、半成品7,156.02万元。

3、商誉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余额为120,755.54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3,106.04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63,426.48万元,商誉账面价值为57,329.0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59.83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36,259.83万元,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17号》,其中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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