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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双周刊|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一审被判死缓 招商银行小微贷款业务违规被罚160万

来源: 金融一线2024-01-04

新浪财经联合网智天元金融声誉研究中心发布金融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双周刊(2023.12.18—2023.12.31),重点内容节选如下:

一、政策新规发布

(一)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对2022年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冲击,中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在攻坚克难中稳住了经济大盘,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3.0%,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国际收支保持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金融体系总体稳健运行。

(二)金融监管总局:鼓励股份制银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银行治理制度

1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发布专栏文章指出,推动股份制银行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发展定位。鼓励股份制银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银行治理制度,突出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在金融体系内发挥更加积极、正面的作用。

(三)金融监管总局:加快发展消费金融,积极支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2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推动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发展消费金融,积极支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助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支持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强外贸综合金融服务,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四)《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印发

12月25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日前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在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到2030年,在加速弥合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差距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方案部署了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等四方面重点举措,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评价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等四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10章79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优化准入政策、突出业务分级监管、加强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50%,杠杆率不得低于4%,以限制盲目扩张。

二、监管重点

(一)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12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防线之间及各防线内部应当建立完善风险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其中,第一道防线包括各级业务和管理部门,是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二道防线包括各级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和计量的牵头部门,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三道防线包括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二)最高检: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2月28日讯,近日,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针对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

(三)中国“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6日联合对外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并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两高”此次发布“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5件典型案例,涵盖私募基金领域常见多发犯罪。近年来,司法部门加大对私募基金犯罪的惩治力度。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私募基金犯罪2085人。

(四)金融监管总局银行检查局:严控银行机构违规放贷、严查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金融监管总局银行检查局发文称,突出重点机构和业务。紧盯中小银行机构风险,坚持快发现和稳处理相结合,向中小银行机构倾斜配置检查资源,以查促改,加快改革化险进程。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引导银行机构支持“三大工程”建设,全力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向新发展模式转型。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贷款合规性,严控银行机构违规放贷、严查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风险事件概览

(一)中信建投证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格平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22日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消息: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格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格平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中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格平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格平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蔡鄂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蔡鄂生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三)确定4项违规,小微贷款“更难”了!招商银行被罚160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开了一张与招商银行有关的罚单。罚单内容显示,招商银行因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罚款16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4项违法违规事实中,有3项都属于小微贷款业务违规,分别是: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小微企业规模划型依据不足;向小微企业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近年来,银行小微金融服务逐渐也面临“强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划型、数据统计等都有要求和规定,不少银行都因小微贷款业务违规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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