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三盛教育(300282)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先例,后续还可起诉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03

公开信息显示,三盛教育(300282)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先例,并且判决已生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目前三盛教育投资者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尚未起诉的投资者还可起诉,如果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并经过核算存在损失的,投资者也将获得胜诉。(许峰律师专栏)

案件信息显示,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第一,三盛教育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未按照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亦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投资者曾某投资损失20,617.79元;第二,实控人林某向其关联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未书面通知三盛教育公司更未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三盛教育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与三盛教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许峰律师认为,从案件信息来看,相关判决系在证监会对三盛教育正式行政处罚之前作出的判决,北京证监局采取的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成为投资者索赔证据,在目前三盛教育已被证监会处罚的背景下,投资者提起索赔以及获得胜诉的证据将更加充足。

2023年12月29日,三盛教育(300282)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三盛教育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

2020年至2021年,未经三盛教育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三盛教育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存款质押方式违规提供对外担保,具体包括:

2021年7月,广东三盛为珠海宏仕通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1.9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21年7月,广东三盛为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农商行1.9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21年10月,广东三盛为珠海易富利向广州农商行1.9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21年12月,广东三盛为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3.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2020年12月,案涉对外担保发生额7.5735亿元,占三盛教育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82亿元的30.51%;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案涉对外担保发生额9.5亿元,占三盛教育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47亿元的54.38%。该等担保事项属于《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三盛教育未按照规定对上述应当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

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规定,案涉报告期内相关重大担保事项应当在三盛教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但未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三、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4月27日,三盛教育通过《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广东三盛的该等担保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信息,在2021年7月5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三盛教育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鉴于前期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提示投资者更多关注。(*ST三盛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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