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奇信股份(002781)投资者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京蓝科技索赔案持续推进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18

2024年3月1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奇信股份(00278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此前3月6日已获得一次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其他投资者亦还可继续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9月7日,奇信股份(00278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奇信股份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12月11日,奇信股份披露《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奇信股份《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二)奇信股份上市后,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前述《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证监会认为,奇信股份《募集说明书》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规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1日之前买入奇信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奇信股份维权入口)

此外,京蓝科技(00071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也还在持续推进。

2023年11月23日,京蓝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京蓝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经测算,扣除相关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后,2021年的商誉减值影响金额为-2.63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26%;2022年的商誉减值影响金额为1.1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47%。

二、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3个项目共影响预测收入-0.99亿元导致计提商誉减值影响金额-2.3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49%。

三、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22年4月28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京蓝科技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京蓝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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