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劲嘉股份股民一审胜诉 后续股民仍可起诉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1-22

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劲嘉股份,代码:002191)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重大进展,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深圳中院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劲嘉股份维权入口)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劲嘉股份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股民仍可依法起诉。(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2年7月23日,劲嘉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深圳证监局查明:劲嘉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 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 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 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8月26日,劲嘉股份发布2023年半年报,披露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根据法院向劲嘉股份送达的诉讼文件,深圳中院受理共计 105 个案件,索赔金额共计35,304,847.62 元。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股民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2022年4月14日收盘时还持股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股民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原件(从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案系江苏首例证券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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