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信证券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臻选价值成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量化优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卓越成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19只产品(详见下方附表)的2023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含)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4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附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中短债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中信证券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取消本集合计划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限制,恢复办理本集合计划的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48,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