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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4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结合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3-08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本情况: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该申请于2023年3月2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张琼、丁景玉,现拟变更为李振、程寿山。

变更事由: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第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3-08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6.905元/股”调整为“7.02元/股”。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214,845,838股”调整为“211,326,283股”。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148,351.0511万元”调整为“148,351.0507万元”。

4、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条款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1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19,923,658.8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00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7.00元/股-0.095元/股=6.905元/股。

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4,845,838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921,791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92,924,047股。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基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34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02元。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6.905元/股”调整为“7.02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214,845,838股”调整为“211,326,283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前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每股发行价格(并向下取整)=?148,351.0511万元/(7.02元/股)?=211,326,283股。

3、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

由于发行数量向下取整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148,351.0511万元”调整为“148,351.0507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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