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莱茵生物实控人因涉嫌操纵市场收处罚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13

3月12日晚,莱茵生物(002166)公告,2024年3月12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秦本军先生告知,获悉其当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秦本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王洋。2021年,秦本军出资1.2亿元认购“大华优选二号”等4只私募基金产品,交予王洋操作和管理。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王洋控制使用“陈丽鸣”等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集中连续交易“莱茵生物” , 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证监会认为王洋、 秦本军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

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拟对王洋、秦本军操纵“莱茵生物”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1,849.02元,并处以4,145,547.06元罚款,其中,对王洋处以2,072,773.53元罚款,对秦本军处以2,072,773.53元罚款。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买入过莱茵生物股票而造成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条件由法院依法认定。(莱茵生物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许峰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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