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2023年业绩预计最多亏50亿元!ST世茂新房销售大幅下滑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4-01-30

1月30日,ST世茂股价收报1.12元/股,跌幅为1.75%。1月29日晚间,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亿元到-3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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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大幅下降

根据ST世茂2023年业绩预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其中,存货减值损失预计为17.05亿元到25.57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预计为7.84亿元到11.7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对持有破产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约17.78亿元。

ST世茂公告显示,2023年1-12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23年1-12月,公司房地产新开工面积约5.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1%;竣工面积约10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1%;销售签约面积约4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销售签约金额约70.6亿元,同比下降23%。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存在实际回购显著低于此前披露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ST世茂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ST世茂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23年7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称,本次回购期限为期三个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2023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 2023-084)称,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金额5003.12万元。回购金额显著低于回购报告书约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之下限。

此外,上交所下发《关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ST世茂及时任董事长许荣茂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告称,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股票交易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市场和投资者将对此形成相应预期。但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与投资者及市场预期不符。

债务未能按期支付

债务方面,ST世茂1月9日晚间披露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公开市场债务4.83亿元未能按期支付,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应于2023年12月30日(因节假日顺延至2024年1月2日)兑付本息807.64万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应于2023年12月30日(因节假日顺延至2024年1月2日)兑付本息662.95万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应于2024年1月9日兑付本息46854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市场债务累计26.52亿元本息未能按期支付。

对于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ST世茂称,2022年至今,公司销售情况大幅度下滑的形势没有好转,2023年1-12月销售签约额仅70.6亿元,较2021年同比下降约75%,较2022年同比下降约23%。此外,公司融资渠道收窄、受限的局面也未改观,仍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问题。

对于后续应对措施,ST世茂称,公司将积极与上述债务相关持有人协商妥善的解决方案。

具体看,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沪世茂MTN00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0沪世茂 MTN00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1沪世茂 MTN00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21沪世茂 MTN002”)、2020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20沪世茂PPN002”),公司已提请存续期管理机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开日为2023年12月25日,表决截止日为12月28日,议案概要主要包括“存续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份额置换”和“调整本息兑付安排”这两项议案。截至会议表决结束,“19沪世茂MTN001”、“21沪MTN002”出席的持有人份额未达《募集说明书》规定的会议召开条件,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20沪世茂MTN001”、“21沪世茂MTN001”、“20沪世茂PPN002”的前述两项议案未获得持有人的表决通过。

关于“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已提请存续期管理机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开日为2023年12月29日,提议初始议案包括“关于暂不宣告债权提前到期的议案”和“关于宣布债权提前到期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28日18:00,出席的持有人份额未达《计划说明书》规定的会议召开条件,会议未召集成功。管理人将与未提供参会回执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进一步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延期召开会议。公司将在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持续与债权人开展沟通协商,在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采取调整兑付方案、展期还款、票据置换等多元化债务化解方式,打磨和实施方案,全力加快推进方案成型,认真负责地配合主承销商的工作,落实投资者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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