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2-01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4-003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4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4年1月17日任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石爱民先生、郭伟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陈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公司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穆红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公司股东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梁志爱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上述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截至目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笫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及行业特点,积极物色独立董事人选,经过认真研究,推荐王扬女士、霍文营先生、卢太平先生、仲为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上述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独立性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核查无异议。

截至目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笫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公司研究,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2.65万元(税前)/年。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笫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霍文营先生、卢太平先生、仲为国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笫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05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爱民先生简历

石爱民,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石爱民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实业公司从事信贷、金融及地产投资、经营管理等工作。曾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二部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伟先生简历

郭伟,男,汉族,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郭伟先生曾就职于万科集团、中航万科、新城控股苏州区域公司,历任经营计划部经理、财务总监、集团税务管理部总经理、北京万科副总经理、大连万科总经理、首席投融官、区域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任力先生简历

任力,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力先生曾任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局助理工程师,南开大学会计系讲师,2000年12月加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历任天津办事处、计划财务部、综合计划部、江苏省分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一先生简历

魏一,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杜兰大学金融学硕士。魏一先生先后在研究所及实业投资公司从事人事、综合管理、投资管理等工作。曾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电子所人力资源部主管,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投资业务二部总经理、河南金博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瑜先生简历

陈瑜,男,汉族,1966年5月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陈瑜先生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历任总工程师、支行行长、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穆红波先生简历

穆红波,男,回族,196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安徽理工大学矿业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穆红波先生曾就职于淮南矿务局、淮南矿业集团,历任矿技术主管、工程师、技术副队长、工会生产部部长,矿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矿党委书记,淮南矿业集团资源环境管理部部长、安全环保部部长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志爱先生简历

梁志爱,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梁志爱先生曾就职于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任江西核电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交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扬女士简历

王扬,女,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审计方向毕业,博士学位;王扬女士曾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审计与鉴证、财务会计、管理和投资等工作,博士毕业后任职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历任审计专业负责人、审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审计专业主任、会计专业硕士中心副主任、商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审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青浦区人大预算咨询专家、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霍文营先生简历

霍文营,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结构专业毕业,工学学士。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香港工程师协会会员、英国皇家注册工程师。霍文营先生先后在国内设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与设计管理等工作。曾就职于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华森公司等,现任中国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卢太平先生简历

卢太平,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卢太平先生曾任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和会计学院院长等职。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仲为国先生简历

仲为国,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毕业,博士学位。2014年7月加入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产业与区域创新政策与规划、企业创新战略、数字经济、以及企业国际化战略,所撰写的关于全国企业创新的系列调研报告,多次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被选入十九大工作报告;主持和参与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青年 科学基金获得者(2020,创新战略管理),获得众多国际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如中国管理研究卓越奖(2014,2015)、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学”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副教授,副系主任,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北大光华一日出东方”青年学者,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4-00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应参加表决4人,实际参加表决4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于2024年1月17日任期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张伟先生,公司监事会推荐李娜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目前,以上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笫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伟先生简历

张伟,男,汉族,安徽利辛人,1972年6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函授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曾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室副主任、主任审计师、主任等职,现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娜女士简历

李娜,女,汉族,1989年4月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航空总医院发展规划处、北京天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中航联创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碧有信(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干事、团委委员、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行政经理、高级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北京崇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一次(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

至2024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24年2月20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丁雨晴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并参考附件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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