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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1-27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0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的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润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4年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8,411,9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556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6,933,8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37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8,1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4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8,1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4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8,1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40%。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988,4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4%;反对1,423,535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38%;反对1,423,535;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988,4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4%;反对1,423,535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38%;反对1,423,535;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988,4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4%;反对1,423,535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38%;反对1,423,535;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81,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4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447,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34%;反对30,400;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81,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4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447,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34%;反对30,400;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1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葛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葛立新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议案经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葛立新先生简历

葛立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葛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葛立新先生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1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倪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倪瑶女士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议案经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倪瑶女士简历

倪瑶女士: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倪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倪瑶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1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17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倪瑶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倪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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