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2-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兰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兰海航先生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戈辉先生、王洪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兰海航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条件。兰海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

兰海航先生简历

兰海航,男,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运行管理部总经理、零售财富委员会市场开发部总经理、零售财富委员会主任、副总裁,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常务副总裁、董事长等职务;曾兼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工会主席。

兰海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1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何春梅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6人,代表股份2,541,828,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016,927,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524,901,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9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457,060,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0%。

(八)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何春梅女士、张骏先生、张传飞先生、罗璇女士、王宗平先生、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情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何春梅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2,69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3,549,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8%。

表决结果:何春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778,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63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

表决结果:张骏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传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778,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63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

表决结果:张传飞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罗璇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778,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63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

表决结果:罗璇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宗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778,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63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

表决结果:王宗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赵妮妮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2,93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9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3,79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6%。

表决结果:赵妮妮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倪受彬先生、刘劲容先生、阮数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倪受彬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830,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681,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2%。

表决结果:倪受彬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劲容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84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700,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4%。

表决结果:刘劲容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阮数奇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84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700,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4%。

表决结果:阮数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选举戈辉先生、王洪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兰海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戈辉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5,984,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835,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

表决结果:戈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洪平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442,77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3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3,62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7%。

表决结果:王洪平女士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41,63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8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870,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反对18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41,63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8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870,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反对18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备战、陈毛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1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何春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春梅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何春梅

委员:张骏、王宗平、赵妮妮

(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倪受彬(独立董事)

委员:何春梅、刘劲容、阮数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阮数奇(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

委员:赵妮妮、倪受彬、刘劲容

(四)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刘劲容(独立董事)

委员:张传飞、罗璇、阮数奇

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聘任度万中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度万中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

(二)同意授权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的议案》所确定的高管人员固定薪资区间内,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总裁度万中先生固定薪资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任总裁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度万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聘任谭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吴凌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聘任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郎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汪成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覃力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宁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其中,覃力先生已按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同意授权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的议案》所确定的高管人员固定薪资区间内,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副总裁汪成接先生、首席信息官张宁先生固定薪资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还经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覃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71-5539038

传真:0771-5530903

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附楼四楼

邮编:530028

邮箱:dshbgs@ghzq.com.cn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易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易涛先生已按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易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易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71-5532512

传真:0771-5530903

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附楼四楼

邮编:530028

邮箱:dshbgs@ghzq.com.cn

六、《关于申请开展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开展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股票期权做市”(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表述为准)。

(三)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申请相关具体事宜,全权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及换领《营业执照》《经营期货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具体事宜。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后,组织该业务的开展。

上述事项需通过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或许可方后可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

度万中先生简历

度万中,男,1967 年11 月生,中共党员,MBA。曾任武汉市玻璃厂员工,武汉信联吴家山城市信用社信贷员,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员,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证券交易营业部高级经理、债券部业务董事,深圳市兴中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固定收益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证券自营分公司首席投资经理及副总经理、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投资总监、公司副总裁、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务)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金融市场委员会主任;2024年2月1日起,任公司总裁。

度万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谭志华先生简历

谭志华,男,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交通银行南宁分行科长,公司合规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稽核监察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曾兼任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谭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吴凌翔先生简历

吴凌翔,男,1979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书记员,浦发银行总行法律事务室法务专员,交通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兼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风险管理一部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其中,2020年3月至今,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兼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吴凌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程明先生简历

程明,男,1979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部经理助理(期间借调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工作);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公司债券部副处长、调研员;北京蚂蚁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资深专家;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

程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郎蒙先生简历

郎蒙,男,198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平安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董事,2014年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郎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汪成接先生简历

汪成接,男,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法规处一般干部,公司办公室高级律师、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经理、合规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信用业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信用业务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信用业务总监兼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2月1日起,任公司副总裁。

汪成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覃力先生简历

覃力,男,1976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南宁手扶拖拉机厂财务部会计,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预算科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稽查处副调研员、机构监管处处长等职务;曾兼任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覃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公司现任监事;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覃力先生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宁先生简历

张宁,男,1969年2月生,大学本科。曾任广西大学电气工程系自动化研究所技术开发人员,广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电脑中心主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湖路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营业部技术管理部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24年2月1日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张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易涛先生简历

易涛,男,1989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公司律师。2014年7月至2022年8月,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部主管,从事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易涛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公司现任监事;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兰海航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兰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兰海航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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