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金通灵(300091)投资者索赔再提交立案,苏大维格被正式处罚,二股均还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15

2024年1月1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金通灵(30009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向法院多次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许峰律师专栏)

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月2日晚,金通灵(300091)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通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结合相关违规事实,在2018年4月25日到2023年6月28日之间买入金通灵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金通灵维权入口)

此外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300331)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苏大维格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2024年1月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苏大维格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苏州中院开庭。律师团队同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买入苏大维格股票,并在2023年9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苏大维格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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