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天成控股(600112)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曾多次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17

2024年1月16日晚,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31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但这已经不是天成控股第一次被爆信披违规了。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构成虚假记载。对此不少投资者对其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投资者胜诉,天成控股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2021年12月17日,天成控股及相关当事人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存在以下问题:(一)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于公司这次的虚假陈述,信本证券维权团队已递交一批索赔立案。如今天成控股再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一)于2024年1月17日前买入天成控股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7日之后是否卖出;(二)于2017年1月4日-2019年4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030.28万元,同比上升12.17%;归母净利润-9166.41万元,同比下降273.22%;扣非净利润-5058.03万元,同比下降718.53%。在二级市场上,天成控股股票一字跌停,这次立案调查市场反应明显。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天成控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ST天成维权入口)

天成控股:(一)于2024年1月17日前买入天成控股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7日之后是否卖出;(二)于2017年1月4日-2019年4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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