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开立超8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 并签四方监管协议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09-22
近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有新动作。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根据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金河生物获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达819,999,997.9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 。公司对该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临时补流专户开立与协议签订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该专户由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负责,用于存储及管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9月19日,该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资金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金河佑本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471901636110000 | 0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户使用:该专户仅用于金河佑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各方义务:甲乙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信息查询与通知:甲方授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可查询专户资料;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甲方支取金额超规定额度时,乙方及时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
- 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丙方有权催要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 廉洁与争议解决:各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及廉洁从业规定;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 协议生效与失效:协议自三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失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