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东晶: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10-08

证券代码:002199证券简称:*ST东晶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情况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皓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王皓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相关职务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

日。辞职后,王皓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皓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减少,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皓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德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朱海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庆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同意聘任朱海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上述职务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朱海飞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朱海飞先生(主任委员)、李庆跃先生、冯骊玲女士;

(2)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德明先生(主任委员)、傅宝善先生、徐曦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冯骊玲女士(主任委员)、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傅宝善先生(主任委员)、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王皓先生《辞职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朱海飞: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8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

月至今担任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8月至今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海飞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合计73,015,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朱海飞与公司除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海飞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庆跃: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持有公司股份16,680,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庆跃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曦: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经理。2015年10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曦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任副总裁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承皓琳:女,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基金管理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皓琳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任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承皓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德明: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4年至今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供职,曾任部门经理、质控复核人、合伙人,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复核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德明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德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傅宝善: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11年

月起在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执业,历任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现任浙江红太阳(金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宝善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傅宝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冯骊玲:女,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投行五部总经理、金融业务部总经理、金融业务推进委员会秘书长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骊玲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冯骊玲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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