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任纪纲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任纪纲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的职务(任纪纲先生原定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的任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7年12月27日),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总工程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任纪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任纪纲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纪纲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
任纪纲先生简历任纪纲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1996年12月任宁波农药厂技术员、技术处长、总工程师;1996年12月-2001年9月任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9月-2003年3月任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3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职工代表董事及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纪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1.49%公司股份,除前述持股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