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关于董事、董事长助理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5-06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长助理辞职暨选举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景华先生的辞职申请,李景华先生由于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一职,辞去董事职务后,李景华先生将继续在子公司担任职务。李景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韩铭扬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将自2025年9月1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之职,其辞职后将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公司工会提名韩铭扬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铭扬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3日
附件简历:
韩铭扬先生,52岁,本科学历。曾任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05年加入宁波华翔,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韩铭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