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众应互联、卓锦股份虚假陈述引发的索赔案持续推进,二股均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26

对于众应互联(002464)、卓锦股份(68870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还在持续推进立案相关工作,其中众应互联案诉讼时效已仅剩下最后七个月左右,提醒投资者注意。(许峰律师专栏)

2022年8月23日,众应互联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2年1月,李化亮为众应互联实际控制人。2016年11月至今,李化亮担任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上海米椒为众应互联的关联法人,众应互联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此外,卓锦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2023年5月20日,卓锦股份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卓锦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卓锦股份维权入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20年8月31日到2021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众应互联股票,并且在2021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2年4月29日到2022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卓锦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发起索赔。(众应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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