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红相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28

2024年2月27日晚,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相股份,代码:300427,证券简称:*ST红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处罚预告,*ST红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厦门证监局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涉嫌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欺诈发行。(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

综合上述四项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红相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红相维权入口)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8年3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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