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超华科技(002288)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29

2024年2月28日晚,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梁健锋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梁健锋先生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事实上,这不是超华科技第一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早在2017年,超华科技就曾因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后续面临投资者索赔。此次超华科技再次被立案,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超华科技还将面临股民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4年2月29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2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近期超华科技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超华科技2023年营业收入80000万元-83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000万元-3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53-10.64%。超华科技预计将持续亏损,或不利于投资者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超华科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超华科技:于2024年2月29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2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超华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