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鼎信通讯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4-02

2024年3月30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鼎信通讯,证券代码:60342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9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立案公告,鼎信通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值得关注的是,3月29日晚间,鼎信通讯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国家电网的通知,由于公司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形,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将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的中标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4年2月27日到2024年3月29日期间买入鼎信通讯股票,并在2024年3月29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鼎信通讯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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