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红相(300427)行政处罚正式落地,公司股票面临退市风险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4-08

2024年4月3日晚,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红相”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对*ST红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4043万元罚款。因涉嫌违法情节特别严重,*ST红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8年3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ST红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4月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经厦门证监局查明,*ST红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红相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三、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四、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3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除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ST红相当日还披露了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吴志阳、杨力、吴剑波、方亮、陈耀高、李文斐、魏荣毅、李成、丁兴号、杨翼飞、汤金木、方育阳、唐炎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除此之外,*ST红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红相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ST红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红相:于2018年3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红相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