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索赔后获得胜诉判决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2-21

2023年12月2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判决邦讯技术向投资者赔偿部分损失,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许峰律师专栏)

邦讯技术虽已退市,但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2年1月7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决定书载明,邦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对外担保情况,但邦讯技术未在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相关诉讼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迟至2020年10月19日,邦讯技术披露该借贷相关诉讼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根据此次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7年6月14日到2020年6月17日之间买入邦讯技术股票,并且在2020年6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邦讯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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