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世纪星源(000005)再涉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两段投资者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2-13

2023年12月8日晚,世纪星源(000005)公告,于12月8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本次立案的相关事项因涉嫌重大违规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披露。(许峰律师专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这是新增的一段可发起投资者索赔的违规事实,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许峰律师代理的世纪星源(000005)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ST星源维权入口)

此前2023年1月4日,世纪星源(000005)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世纪星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但未按规定披露,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对外担保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世纪星源也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

世纪星源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对外担保情况予以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世纪星源未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21日到2021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世纪星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12月9日之前买入世纪星源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世纪星源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