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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09-28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7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中财产保全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被申请人。

3、申请保全的金额:约417,193,862.21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中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仲裁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深圳国际仲裁院生效裁决为准。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送达的(2023)云0112财保2399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被申请人: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6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民特144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就仲裁协议效力纠纷,公司向深圳市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确认《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7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二、财产保全情况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于2023月7月24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公司名下价值417,193,862.21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并以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保单保函向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提供担保。深圳国际仲裁院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1、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名下价值417,193,862.21元的财产;

2、保全费5,000元,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已预交;

3、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仲裁中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仲裁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深圳国际仲裁院生效裁决为准。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