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太安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09-18

2023年9月15日晚间,*ST太安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4号),因公司和柯少彬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先生立案。(*ST太安维权入口)

此次*ST太安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曝光的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有关。2022年8月25日在2022年半年报中,*ST太安首次自曝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2年半年报中,上市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发出《催款函》要求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归还被占用资金,要求在2022年9月24日前收回剩余2.51亿元。但是此后被占用的资金非但没有归还,反而进一步增加,至2023年4月29日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发布时,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已经达到4.57亿元。2023年8月30日*ST太安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高达4.92亿元左右。

因为巨额的资金占用,*ST太安此前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2023年7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清收被占用的资金。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太安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2年8月25日之前买入*ST太安,且在2022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太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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