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华铁虚假陈述案新进展 部分股民已起诉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27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6,证券简称:ST华铁)又有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我们已代理部分股民向广州中院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4年2月8日,ST华铁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如下: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此前,2023年6月6日晚,ST华铁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年7月13日,ST华铁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我们已代理部分ST华铁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华铁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华铁维权入口)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8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标签:ST华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