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仁东控股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0-10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虽然仁东控股(002647)的注册地址以及办公地址发生了变更,但对其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没有实质性影响,该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过生效的判决文书,后期管辖法院应该也会按照前期判决思路推进。

许峰律师代理的仁东控股投资者索赔案此前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考虑到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后续加大该案的代理力度。(仁东控股维权入口)

此前2022年3月28日,仁东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2018年12月,仁东控股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太原市圣地雅矿用设备有限公司、山西天欣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冠瑞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向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发放本金合计27,900万元的商业保理贷款。经查,上述保理业务缺乏真实商业背景和应收账款底层资产支持,时任仁东控股董事长霍东承认上述业务并非正常的保理业务,圣地雅、冠瑞实际控制人否认与合利保理开展保理业务。综上,仁东控股虚构上述保理业务,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67%。

(二)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

2019年年末,仁东控股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合计账面余额为22,600万元的应收保理款,按照3%的比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78万元。经查,2019年仁东控股虚构相关保理业务,2019年年末仁东控股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债权的实际未收回金额为26,900万元,且上述债权并非保理款性质,不应当使用保理业务组合坏账计提标准(关注类3%)。根据仁东控股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标准,1至2年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为10%。由此,2019年仁东控股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6%。

(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2019年底、2020年初,合利保理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讯方舟卫星通信有限公司、上海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向华讯科技、湖北华讯、华讯卫星通信、上海缘信发放本金合计20,600万元的商业保理贷款。同时,合利保理继续与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经查,2019年保理业务还款与2020年保理业务放款存在资金闭环,仁东控股相关业务人员承认华讯科技等公司配合合利保理走账,相关保理业务客户亦承认配合合利保理走账,并非实际开展保理业务。综上,仁东控股虚构上述保理业务,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202.32%。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合利保理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000万元,到期日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偿,续贷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上述债务占仁东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根据规定,仁东控股应当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仁东控股未予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仁东控股上述违法事实,参考前期判决案例,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5日之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且在2021年7月1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投资者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并经过测算损失的,也将获得前期案件类似的胜诉判决。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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