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600903)基本信息
查看实时行情- 公司名称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55369404M
- 法人代表
- 洪鸣
- 注册资本
- 11.38亿
- 所在区域
- 贵州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66-1号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
- 成立日期
- 2003-12-31
- 上市日期
- 2017-11-07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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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341394483
- 比例:29.69%
- 性质:流通A股
2.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284474738
- 比例:24.74%
- 性质:流通A股
3.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232777958
- 比例:20.24%
- 性质:流通A股
4.洪鸣
- 数量:56909252
- 比例:4.95%
- 性质:流通A股
5.贵州农金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7770015
- 比例:0.68%
- 性质:流通A股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数量:5881021
- 比例:0.51%
- 性质:流通A股
7.杨健
- 数量:1173635
- 比例:0.1%
- 性质:流通A股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数量:1128370
- 比例:0.1%
- 性质:流通A股
9.金钧
- 数量:1010000
- 比例:0.09%
- 性质:流通A股
10.刘金生
- 数量:979750
- 比例:0.09%
- 性质:流通A股
十大主要股东VS其他股东持股占比
十大主要股东持股占比81.2%
其他股东持股占比18.8%
1.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341394483
- 比例:29.686%
- 性质:国有股
2.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284474738
- 比例:24.737%
- 性质:境内法人股
3.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232777958
- 比例:20.242%
- 性质:国有股
4.洪鸣
- 数量:56909252
- 比例:4.949%
- 性质:自然人股
5.贵州农金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7770015
- 比例:0.676%
- 性质:境内法人股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数量:5881021
- 比例:0.511%
- 性质:境外法人股
7.杨健
- 数量:1173635
- 比例:0.102%
- 性质:自然人股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数量:1128370
- 比例:0.098%
- 性质:国有股
9.金钧
- 数量:1010000
- 比例:0.088%
- 性质:自然人股
10.刘金生
- 数量:979750
- 比例:0.085%
- 性质:自然人股
十大流通股东VS其他股东持股占比
十大流通股东持股占比81.2%
其他股东持股占比18.8%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整体股改变更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0903。 经过30多年发展,贵州燃气成为贵州省供气量最大、管网覆盖区域最广的城市燃气专业运营商,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47家,参股企业18家。在贵州省内建成3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在省内33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主要业务为贵州省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贵州燃气凭借多年持续不懈的努力,先后荣获“中国能源企业500强”“中国工业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贵州企业100强”“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贵州省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贵州新时代绿色发展50强”“贵州服务企业50强”“贵州省首批省级健康企业”等,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为践行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加快天然气推广普及,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贵州燃气坚持“立足贵州、专注燃气、上下延伸、适度多元”的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紧紧抓住天然气行业发展机遇,以持续提升能力和效益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为抓手,不断深耕现有市场,积极拓展具有潜力的新区域、新用户,扩大市场份额;以燃气全产业链为发展方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快上下游资源整合,向燃气各应用领域拓展延伸;以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创新运营能力,培育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经营稳健的综合能源企业。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