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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程科技股民索赔进展 时效或剩两个月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1-13

近日,投资者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程科技,证券代码:002168)证券虚假陈述案有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可能只剩两个月,目前受损股民仍可起诉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1年1月29日,惠程科技发布《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经初步查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0,182.91万元。2022年4月30日,惠程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2年11月25日晚,惠程科技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惠程科技维权入口)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要求,虽然证监会尚未公布调查结论,但受损股民仍可依据会计差错公告、资金占用公告等证据直接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买入惠程科技股票,并在2021年1月28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4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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