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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12-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921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刘俊勇先生现场参会;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规程〉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关于变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之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丁启新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户永红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巧姿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工作调整,天职国际调整户永红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娇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2023年外部审计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户永红、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丁启新。

二、新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户永红,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娇,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启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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