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日海智能4年财报虚假记载,合计罚910万元!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03

  4年财报虚假记载,合计罚910万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半年后,日海智能于近日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1月3日晚间,日海智能披露公告称,因存在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等违法事实,导致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日海智能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共7名相关责任人均被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910万元。

连续4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日海智能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同年12月,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今年1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日海智能主要存在四项违法事实。

一是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日海智能在2018年对持股73. 84%的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考虑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导致2018年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万元,2020年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万元。

二是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日海智能在2020年核算处置全资孙公司深圳传虹股权转让收益中,未考虑其对深圳传虹6871.34万元应收款项的影响,导致2020年少确认投资损失6526.62万元,2021年多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14. 34万元。

三是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日海智能在2019年1月与重庆联通签订《重庆联通水土3号楼IDC机房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该业务构成融资租赁,但日海智能未将该项目按融资租赁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20年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502.76万元,2021年少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993. 78万元。   

四是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日海智能在对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期间的5个合同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照相关规定计算重大融资成分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核算错误,合计对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多记213.12万元、多记368.29万元、少记1015.54万元、少记1706.07万元。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6月,日海智能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文件公告,引用了前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公司及7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910万元

深圳证监局表示,日海智能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

一、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杨宇翔,以及时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以及时任公司财务总监丁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马玉峰,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宋德亮,以及时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910万元。

日海智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经公司测算判断,即使进行追溯重述,公司2018年、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仍为正数,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净资产仍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资料显示,日海智能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与销售、通信设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通信工程服务业务。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20.65亿元,同比下降16.31%;归母净亏损1.75亿元,同比增长79.27%。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股东总户数约1.3万户。  

1月3日收盘,日海智能每股报11.11元,下跌0.71%,最新市值为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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