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中泰化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28

2024年3月27日晚间,中泰化学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年3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号)、(〔2024〕5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泰化学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19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仅仅八日之后上市公司就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一速度创下了证监会监管从立案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间最快速度之最。中泰化学近期遭受监管风暴,除了立案和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外,此前中泰化学还收到了证监会下达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中泰化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准备索赔,暂定:于2022年2月17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间买入中泰化学,且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泰化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中泰化学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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