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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索赔案件进展:蓝丰生化(002513)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启动,受损股民需尽快登记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1-29

近期,蓝丰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新进展,继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决定采取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之后,2023年11月23日,南京中院发布《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正式启动,案件即将进入实质性审理环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19年1月8日,蓝丰生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江苏证监局认定蓝丰生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王宇作为蓝丰生化的关联自然人,禾博生物、宁夏华宝和方舟置业构成蓝丰生化的关联法人;二、王宇占用方舟制药资金的行为实质上构成蓝丰生化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蓝丰生化未按规定在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进行如实披露。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8月23日-2019年1月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股票,无论在2019年1月10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

根据蓝丰生化10月31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3649.20万元,同比下降11.57%;归母净利润-4431.40万元,同比下降319.92%;扣非净利润-3875.27万元,同比下降218.27%。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76301.57万元,同比下降30.08%;归母净利润-13597.47万元,同比下降1024.13%;扣非净利润-13718.08万元,同比下降705.62%。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蓝丰生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采取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已经启动,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蓝丰生化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于2016年8月23日-2019年1月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股票,无论在2019年1月10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