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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子公司案件诉讼情况 中国医药及时任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 新浪证券2023-11-16

11月16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案件诉讼情况,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证券代码:600056)及时任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中国医药于2021年1月31日收到子公司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相关案件立案通知及传票,当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10%,已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中国医药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4月14日才对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一并披露。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刘清源作为中国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此,证监局决定,对中国医药及刘清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级市场上,截止11月16日收盘,中国医药跌1.24%,报11.93元/股,总市值17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