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未名医药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1-24

2023年11月23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10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名医药维权入口)

此次未名医药遭证监会立案或与“子公司失控事件”有关,事件最早缘起于2022年8月份。2022年8月8日,深交所对未名医药下发关注函称,近日收到投资者投诉,称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约29亿元入资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获得厦门未名约34%的股份,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根据协议,杭州强新将向厦门未名委派一名董事,要求公司就投资者投诉事项进行核实。随后2022年8月18日,未名医药回复深交所称,公司董事会确定没有收到此项交易的正式报告,也没有相关文件记录。2023年6月,未名医药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内容同样是指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事项(厦门未名股权机构变化未披露,杭州强新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和公司治理不规范。

在近期未名医药发布的《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中,未名医药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厦门未名股权事项,采取各种救济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持续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2022年11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下发了《立案告知书》;11月24日,淄博市公安局对杭州强新6,767.49万元人民币权益进行冻结;2023年5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起诉意见书》,并移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截至目前,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宜的刑事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将视案件后续进展的情况,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不管未名医药核心子公司权益被前董事长私自转让一案结果如何,都表明上市公司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目前证监会已经对未名医药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2年8月8日之前买入未名医药,且在2022年8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未名医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标签:未名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