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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申请授信的担保情况

1、2023年2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公司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子公司山东新材料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证号为鲁(2018)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 0002723 号)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担保抵押物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公司以子公司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新材料”)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证号为鲁(2023)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10531号)变更上述担保项下的抵押物。本次仅为在原授信额度范围内变更担保抵押物,抵押物评估价值将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额度等保持不变。

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变更担保抵押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的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香港)”)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等值外币),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担保事项进展

(一)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进展以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子公司淄博新材料与农业银行重新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子公司淄博新材料以抵押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方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1、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以《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抵押人: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期限:3年

(3)抵押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2、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进展以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子公司蓝帆(香港)本次借款金额为1.5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全额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1、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以《定期存单质押合同》为准):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出质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1.50亿元人民币

(2)担保形式:全额定期存单质押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质押期限:同借款期限,为1年。

2、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最高额为331,637.00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3年10月19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3%,未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房地产抵押清单;

2、《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及借款借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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