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0-26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增202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763,614.07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853,270.28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262,654.66元,调减期初少数股东权益352,310.87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公司收到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3〕715号),同意在国信靖江电厂扩建端建设国信靖江2×100万千万机组扩建项目。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电力”)、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能投管”)、江苏华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靖”)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江苏国信靖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的3号机组。国信马洲注册资本8亿元,其中公司持股占比51%,出资额为4.08亿元。

同日会议上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煤电力、泰能投管和江苏华靖共同投资设立中煤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江苏国信靖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的4号机组。中煤靖电注册资本8亿元,其中公司持股占比34%,出资额为2.72亿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国信马洲)的公告》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中煤靖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029)。

2023年8月4日,国信马洲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子公司盐城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促进国信集团进一步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暨公司收购启东热电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董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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