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旋极信息实控人“减持”信披违法 股民索赔一审胜诉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30

近日,备受关注的旋极信息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江涛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传来捷报。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江涛赔偿两位投资者部分损失。(厉健律师专栏)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该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21年11月2日,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旋极信息,代码:30032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陈江涛先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北方信托·恒生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证券账户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陈江涛转让徐州中天涌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间接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陈江涛超比例减持“旋极信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陈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旋极信息股票,并在2020年5月22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旋极信息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3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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