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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证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1-30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27005 转债简称:长证转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证转债”

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年3月11日

(二)兑付本息金额:105元人民币/张(含税)

(三)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年3月12日

(四)可转债摘牌日:2024年3月12日

(五)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6日

(六)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年3月11日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长证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45号”文同意,公司50亿元可转债于2018年4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证转债”,债券代码“127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长证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长证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5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长证转债将于2024年3月7日开始停止交易,2024年3月6日为长证转债最后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证转债”。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长证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长证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目前转股价格为6.71元/股。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长证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4年3月11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长证转债”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长证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05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3月12日。

五、兑付办法

长证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机构划入长证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4年3月12日起,长证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标签:长江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