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及法院受理相关案件的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1-13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及法院受理相关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中止仲裁程序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市法院”)案件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云南万城百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城百年”)及其下属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称“老鹰地公司”)为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约1,158,871,839.45元。(公司按持股比例36%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获悉本案件第五被申请人云南百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百年置业公司”),向深圳市法院申请确认仲裁效力,并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4)粤03民特9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5、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仅收到中止仲裁程序通知,公司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27,047.86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为准。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7《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老鹰地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公司

第七被申请人:万城百年

(二)被申请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老鹰地公司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万城百年的控股子公司,老鹰地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万城百年持股90%;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万城百年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40%;云南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有40%;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9%;云南云岭天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5%;百年置业公司持有0.5%。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6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民特144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就仲裁协议效力纠纷,公司向深圳市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确认《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7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云0112财保2399号《民事裁定书》,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于2023月7月24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公司名下价值417,193,862.21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77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3年10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民特1449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深圳市法院于2023年8月23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裁定驳回公司的申请(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79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驳回申请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6《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深圳仲裁院指定张守文为本案仲裁员;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争议仲裁规则》第十条、《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经两位已确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朱慈蕴作为本案首席仲裁员。上述仲裁员于2024年1月5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确定于2024年1月18日18时在深圳仲裁院位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4-00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的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仲裁庭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第五被申请人百年置业公司提交的中止仲裁程序申请及深圳市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法院已受理了百年置业公司就(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仲裁案而提出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

仲裁庭决定: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本案仲裁程序从即日起中止,待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审结后,仲裁庭将另行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仲裁程序。原定2024年1月18日18点的庭审取消,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仅收到中止仲裁程序通知,公司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27,047.86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为准。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标签:云南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