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庚星股份(600753)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去年9月份接连收两份警示函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1-16

2024年1月15日晚,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星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但就在去年9月份,庚星股份接连收到两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202372号、202381号)。2023年9月4日,由于庚星股份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不准确,福建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年9月18日,福建证监局认定庚星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4年1月16日之前买入庚星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6日之后是否卖出。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7476.43万元,同比下降14.94%;归母净利润-1275.54万元;扣非净利润-1497.6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8417.81万元,同比下降70.47%;归母净利润-3249.65万元,同比下降1046.96%;扣非净利润-3461.18万元,同比下降1641.06%。在二级市场上,截止到今天收盘,庚星股份股票下跌8.13%,这次立案调查市场反应明显。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庚星股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庚星股份:于2024年1月16日前买入庚星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6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庚星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